200万违约金≠赎身?张大仙跳槽事件似乎还没有结束

文/ CommonP 2017-09-05 21:33:19

历时1个多月的张大仙跳槽风波貌似在昨天,张大仙交付违约金后落下了帷幕,但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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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凌晨,张大仙发微博称已交付违约金

此前,受理法院已向张大仙及斗鱼发布禁播令,禁止张宏发(张大仙)本人与企鹅电竞直播平台之外的其他网络直播平台开展网络相关活动或开展相关类似的任何形式合作。同时,禁止斗鱼直播平台以任何方式将张宏发作为其直播主播进行推广或录制、使用、发布、播放其直播视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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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的情形来看,尽管张大仙已交付违约金,但诉讼还没有完结。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一百六十六条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因此截至目前,由于没有发生裁定无效、解除保全等行为,张大仙及斗鱼直播平台仍要继续履行禁播裁定。

整个事件看下来,葡萄君认为之中最核心的讨论点在于,为什么企鹅电竞状告张大仙违约,而在张大仙交付违约金后仍不能进行“赎身”?

对于这个问题,相关法律界人士解释称,违约金不是赎身钱,准确来讲,法律上并不存在强制违约的规定,即站在法院的角度,张大仙支付违约金并不能够代表其可以继续违约。目前来看,张大仙主动违约在先,而企鹅电竞并没有破坏合约中条款,因此张大仙能否通过这200万进行“赎身”的决定权,完全在企鹅电竞身上。

具体来说,如果除罚款外,企鹅电竞还要求张大仙继续履行合同,那本次事件则并不会结束。

律师还表示,合同法法规第六条与第八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同时,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另外,关于9月4日张大仙发在微博的合同条款截图,相关人士称,合同一般不会约定乙方可以花钱解约,但如果真有这种约定,那张大仙付了200万就没事了。(具体情况还是要看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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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Matveev
2022-06-06 16:27:13
不合规
审核中
@苏某某: 她在音乐方面的喜好,以及对天文的兴趣,也源于这部动画的影响。一直很喜欢爵士乐的她突然开始想
乐方面的喜好,以及对天文的兴趣,也源于这部动画的影响。一直很喜欢爵士乐的她突然开始想,没有系统了解过此类音乐的她怎么会喜欢上 呢?后来听完《美少女战士》原声带后才发现,“原来我在那么小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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