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软件公布,为规范集团与猎豹之间的游戏共同经营,该公司与猎豹于2014年10月15日订立游戏共同经营框架协议,并设定该协议项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的年度上限。
集团与猎豹将在猎豹集团提供的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软件、PC产品及移动平台)上共同经营集团开发及拥有的游戏。同时集团将透过许可猎豹分销、经营及推广相关游戏,提供其游戏内容及相关更新。猎豹也将提供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软件、PC产品及移动平台以及配套服务。猎豹将负责经营、推广及分销该协议项下的游戏。
据悉,协议规定下的网络游戏用户支付费用所产生的收入,猎豹将在20%至50%之间的协议比例向金山软件支付。此外,猎豹还需要向金山软件支付许可费,其将根据游戏的质量、许可领域方位和许可的移动平台而制定,约在200万至1500万人民币之间。
双方于游戏共同经营框架协议中协定,猎豹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应付的年度上限将分别为4200万人币及7800万人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