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葡萄12月14日消息,腾讯因认为《最萌英雄》与《英雄联盟》中启动界面图标、部分角色等元素存在极高的相似度而将光宇起诉至法院一案现已宣判。13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光宇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费用29760元。
海淀法院官方公告截图
腾讯认为光宇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的主要理由为以下几点:
1、《英雄联盟》上线早于《最萌英雄》并在中国市场中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信誉。
2、《最萌英雄》未经其许可使用与《英雄联盟》游戏启动界面标识近似的标识,并且其部分角色的形象、名称与《英雄联盟》中角色形象、名称存在极高的相似度。
3、光宇在其经营的光宇游戏网站中宣传推广《最萌英雄》游戏时多次强调其游戏为《英雄联盟》游戏的Q版,使人误认为《最萌英雄》游戏与《英雄联盟》游戏存在某种关联,属于虚假宣传。
而被告光宇公司辩称:
1、《最萌英雄》游戏已于2016年6月在各平台下架完毕,《最萌英雄》游戏启动界面标识、角色形象及名称都是光宇公司自行设计的,角色名称中存在与《英雄联盟》中角色名称读音雷同的现象属于巧合。
2、光宇游戏网站在对《最萌英雄》游戏宣传时借用《英雄联盟》游戏名称属于行业惯例,该网站中为《最萌英雄》游戏做宣传的视频为他人制作,与其无关。
3、《最萌英雄》属于手机卡牌游戏,《英雄联盟》属于客户端游戏,二者游戏类型不同、客户群体不同,不存在竞争关系。
《最萌英雄》截图
最终,海淀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最萌英雄》上线时间晚于《英雄联盟》,而其在44个角色中使用与《英雄联盟》游戏中21个近似的角色形象及6个近似的角色名称,能判定光宇公司的抄袭行为。法院还认为,光宇公司在宣传推广《最萌英雄》时多次强调其游戏为《英雄联盟》的Q版,属于虚假宣传,两家公司同作为网络游戏运营者,存在竞争关系,光宇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