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侵犯专利权? 任天堂联合宝可梦起诉《幻兽帕鲁》
9月19日,任天堂官网发布公告称:已经联合宝可梦公司向东京地方法院,对《幻兽帕鲁》开发商PocketPair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以《幻兽帕鲁》侵犯多项专利权为由要求下达侵权禁令和损害赔偿。
同日下午,《幻兽帕鲁》开发商Pocketpair对任天堂与宝可梦公司的联合诉讼做出回应,表示目前并不知晓被指控侵犯的具体专利,目标仍是制作有趣游戏,同时对给玩家带来的担忧表示歉意。
这并非是任天堂首次针对游戏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任天堂还曾于 2017年针对手游巨头Colopl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指控Colopl《白猫计划》游戏的虚拟控制操作,侵犯了任天堂的多项专利,最终该案于2021年以33亿日元和解,并且至今任天堂仍在收取授权费。
诺诚评论:
虽然目前任天堂一方尚未说明《幻兽帕鲁》侵害的具体专利内容,但是经我们检索任天堂和宝可梦公司共同享有的专利,应该大概率与二者此前对精灵抓捕、搭乘等玩法申请的专利有关,而《幻兽帕鲁》游戏中则存在与此相同或相似的玩法。
如果《幻兽帕鲁》游戏最终被认定构成专利侵权,不仅需面临高额赔偿,还可能需要剥除侵权的核心玩法,使游戏遭受重创。
任天堂前社长山内溥曾公开宣称:“玩法是没有专利的”、“谁都可以copy”、“应该扔掉秘密之类的想法”。任天堂此次出乎意料地主张专利权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明“缝合”多角色形象特征进行再创作的方式,确实会给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带来一定的难度。
02 年报造假,游戏上市公司被罚1300万
9月17日晚间,某上市游戏公司发布公告,公司于9月13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披露,故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并对6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250万元。
《告知书》显示,该公司为减少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在与供应商开展业务过程中,将资金从公司或子公司经供应商流转至指定客户,相关客户按要求向公司或子公司回款。公司将收到的回款用以冲销应收款,2021年少提坏账准备1524.67万元,虚增利润1524.6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55%。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与此同时,部分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目前正在推进中,索赔条件暂定为:2022年4月27日到2024年5月5日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4年5月6日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03 游戏代刷,一男子被骗8000元
日前,徐汇警方破获一起代刷虚拟游戏币诈骗案。
此前,徐汇警方接到被害人郭先生报案。郭先生和一家自称代刷游戏币的工作室约定好,对方要在指定时间内代刷1000万游戏金币,自己则需支付相应的报酬8000元人民币。
犯罪嫌疑人陈某与被害人确认游戏币并要求转账
工作室完成代刷后,将画面显示为1000万游戏金币的视频发送给郭先生,郭先生确认无误后便通过微信扫码的方式转账给了对方。随后,郭先生登录账号却发现并无相应的游戏金币,对方的交货视频是伪造的,但此时郭先生再联系对方已无任何回应。
根据郭先生提供的线索,民警立刻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陈某也承认了伪造视频骗取报酬一事。目前,陈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诺诚评论:
此案提醒玩家,非官方渠道购买虚拟游戏币或装备存在巨大风险,骗子常以低价充值、高价收购为饵,诱骗玩家私下交易。玩家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交易,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对于游戏运营方而言,可以考虑通过游戏内公告、邮件、社交媒体等渠道,帮助玩家识别诈骗行为。同时,增强账号安全措施,如二次验证、人脸验证等,减少账号被盗风险。此外,还可以与执法机构合作对游戏灰黑产行为进行打击,适时公开案例,以起到震慑作用。
04 制售游戏外挂牟利上百万,6名制售者被判刑
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非法运营、出售外挂软件的案件。
2017年至2021年期间,6名被告人分别制作一款游戏外挂,用以突破“某宝贝”游戏的安全保护措施,通过注入模块的方式,未经授权修改游戏内存数据,以实现游戏内的“高速战斗”、“脚本挂机”、“快速切图”等功能。经鉴定,涉案游戏外挂为破坏性程序。
其中,被告人通过网络售卖该游戏外挂的违法所得为183854至680740.68元不等,合计为2156070.1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6名被告人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鉴于6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均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分别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不等,并处罚金三万元至六万五千元不等;追缴6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没收电脑硬盘、手机等作案工具。
诺诚评论:
外挂的作用原理可能是通过破坏游戏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进而进入游戏服务器系统对数据或程序进行修改。
此外,开发游戏外挂要以游戏程序为基础,可能涉及到对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程序与数据进行复制。
因此,制售外挂可能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或者侵犯著作权罪。如需构成后一罪名,往往需要游戏公司配合提供相应的程序与数据被复制的证据,如源代码的比对等。